辨證論治與生命的本質第 7 頁
眾所周知,中醫診治的關注點是“證”,“證”是人之生命系統異常的整體機能反應。而造成生命系統整體機能異常的因素是極多的,有精神原因和物質原因、功能原因和形體原因,有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體內原因和體外原因、一般原因和個體原因,等等。生命系統自身的關系以及生命系統與生活環境所發生的關系極為復雜,具有非線性和無限性,所以辨清“證”之形成的所有因果鏈條是不可能的,對于中醫也是不需要的。因為中醫治病不是直接針對實在的病因,而是針對證候。中醫的病因學說“審證求因”,其實質并非尋找實在病因,而是辨證的一種方法,是為了對證候進行更細致的分類,以求準確依證處方。
西醫診治的關注點是病原體和病灶。它們是有形的實物,被視為明晰的病理因果和西醫診治的科學依據。因此,對于西醫重要的是:1、疾病確實是由某種病原體引發并形成病灶;2、診斷技術能夠將其發現;3、治療手段能夠將其消除,同時又不會給患者生命帶來危險。當此三個條件齊備,西醫的治療效果顯著且快速,但會使患者全身受到某種程度的震蕩,產生明顯副作用。因為有形的病原體和病灶雖為清晰的病因病果,其在整個生命系統中所引發的有害的相互影響和因果關系鏈,卻是深遠的復雜的,而西醫學對此缺乏深入了解和有效對策。而且,西醫難于對付無明顯病原體和病灶的病癥。
中醫所辨之“證”,作為人之生命系統遭到侵襲時的自然整體機能反應,其具體的因果關系雖然不清楚,但無論內外表里、有形無形、直接間接,所有相關因果聯系卻無一遺漏地全部涵蓋其中,這是由生命機體自己做到的。因此,只要正確地把握了“證”,也就把握了一切相關的因果聯系和人之生命系統的全部信息。辨證論治正是針對所有相關因果聯系和生命信息加以整體性治療,而不是專門針對哪一個病因病果進行處置,具有全面性、完整性的長處。其治療不是直接對抗病因病果,而是在順生贊化的過程中,協助生命系統整體的自我痊愈機能驅祛病邪。這一過程,既包括消除病原體和病灶,又包括適當糾正機體所有異常關系,而且兩者能夠相互促進,協調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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