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醫立法看中醫藥國際化發展第 5 頁
然而,與中醫藥產業國內蓬勃發展態勢不同,其在國外市場上卻遭遇了諸多困難。據統計,雖然我國中藥產品已出口至全球164個國家和地區,但2010年中藥材和中成藥的出口額卻僅為9億美元。近年來,中藥國際化發展中更是遭遇了歐盟傳統藥注冊、香港中醫藥立法、日韓標準提升等諸多障礙,原料型產業發展模式愈發受到限制,制劑產業多年來更是起色不大。例如,截至目前,在歐盟傳統藥注冊中,我國僅有地奧集團的“地奧心血康膠囊”完成了簡化注冊,而大多數產品僅能以“膳食補充劑”或“食品”等形式出口。因此,國內企業迫切需要尋找到一條穩定快速發展的道路。
初聞各國中醫立法的消息,本以為會對國內中藥企業帶來較大利好。但目前來看,這種利好消息卻是有限的,存在諸多不確定性。短期來看,一些中醫師會因為不符合要求而被排擠出市場,從而影響中藥材的銷售;但是長期來看,行業的規范會促進行業發展,從而帶動中藥材的銷售。然而,對于中成藥企業而言,中醫師海外注冊執業的發展所帶來的影響卻非常有限,通過注冊途徑進入目標市場,仍是不可省略的步驟。因此,中成藥企業還是應當積極參與海外市場的注冊工作。
當我們思考中醫與中藥在國際市場如何發展這一問題之時,不妨看看國內市場。中醫與中藥是一個有機整體,不可分離,在現有情況下,中藥走出國門遇到了一定的難度,而中醫卻相對順利一些。但是,當我們看到歐盟傳統藥注冊指令影響下的英國中醫藥市場,就不難發現,2011年5月之后出現的“有醫缺藥”現象正在告誡人們,中醫與中藥,一個都不能少。
此次澳大利亞“中醫立法”所存在的不確定性,應當引起業界的重視;而在中醫與中藥的國際化發展問題上,更應堅持以醫帶藥模式,促進醫藥產業的共同發展。但不管怎樣,多國出現的“中醫立法”,將中醫納入“補充醫學”領域的行為,還是為我國中醫藥國際化發展帶來了一些利好,我們也期待在全球更多國家和地區,可以看到這種現象。(閆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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