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下焦篇第 4 頁

17壯火尚盛者,不得用定風珠復脈;邪少虛多者,不得用黃連阿膠湯;陰虛欲痙者,不得用青蒿鱉甲湯。
此諸方之禁也。
前數方雖皆為存陰退熱而設:其中有以補陰之品,為退熱之用者。有一面補陰,一面搜邪者。有一面填陰,一面護陽者。各宜心領神會,不可混也。
18痙厥神昏,舌短煩躁,手少陰證未罷者,先與牛黃紫雪輩,開竅搜邪,再與復脈湯存陰,三甲潛陽,臨證細叁,勿致倒亂。
痙厥神昏,舌蹇煩躁,統而言之曰厥陰證。
然有手經足經之分,在上焦以清邪為主,清邪之後,必繼以存陰,在下焦以存陰為主,存陰之先,若邪尚有馀,必先以搜邪,手少陰證未罷,如寸脈大,口氣重,顴赤,白睛赤,熱壯之類。
19邪氣久羈,肌膚甲錯,或因下後邪欲潰,或因存陰得液蒸汗,正氣已虛,不能即出,陰陽互爭而戰者,欲作戰汗也,復脈湯熱飲之;虛盛者加人叁;
肌肉尚盛者,但令靜,勿妄動也。
按傷寒汗解,必在下前,溫病多在下後,縛解而後得汗,誠有如吳又可所云者,凡欲汗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
若正虛邪重,或邪已深入下焦,得下後 通,或因津液枯燥,服存陰藥,液增欲汗,邪正努力紛爭,則作戰汗,戰之得汗則生,汗不得出則死。
此系生死關頭,在頃刻之間,戰者陽極而似陰也。肌膚業已甲錯,其津液之枯燥,固不待言,故以復脈加人叁,助其一臂之力,送汗出表。
若其人肌膚尚厚,未至大虛者,無取復脈之助正,但當聽其自然,勿事騷擾可耳,次日再議補陰未遲。(以上十九條立法雖多,而一以存陰退熱為主)
20時欲漱口,不欲咽,大便黑而易者,有瘀血也,犀角地黃湯主之。
邪在血分,不欲飲水,熱邪燥液口乾,又欲求救於水,故但欲漱口,不欲咽也。
瘀血溢於於腸間,血色久瘀則黑,血性柔潤,故大便黑而易也。
犀角味咸,入下焦血分,以清熱。地黃去積聚而補陰。白芍去惡血生新血。
丹皮瀉血中伏火。
此蓄血自得下行,故用此輕劑以調之也。
”犀角地黃湯方甘咸微苦法。
乾地黃”一兩、生白芍”三錢、丹皮”三錢、犀角”三錢。水五杯,煮取二杯,分二次服,渣再煮一杯服。
21少腹堅滿,小便自利,夜熱晝涼,大便閉,脈沉實者,蓄血也,桃仁承氣湯主之;甚則抵當湯。
少腹堅滿,法當小便不利,今反自利,則非膀胱氣閉可知。
夜熱者,陰熱也。
晝涼者,邪氣隱伏陰分也。
大便閉者,血分結也。
故以桃仁承氣,通血分之閉結也。
若閉結太甚,桃仁承氣不得行,則非抵當不可,然不可輕用,不得不備一法耳。
”桃仁承氣湯方苦辛咸寒法。
大黃”五錢、芒硝”二錢、桃仁”三錢、當歸”三錢、芍藥”三錢丹皮”三錢。水八杯,煮取三杯,先服一杯,得下止後服,不知,再服。
”抵當湯方飛走攻絡苦咸法。
大黃”五錢、虻蟲”二十枚炙乾為末、桃仁”五錢、水蛭”五分炙乾為末。
水八杯,煮取三杯,先服一杯,得下止後服,不知,再服。
22溫病脈法當數,今反不數而濡小者,熱撤 虛也; 虛下痢稀水,或便膿者血,桃花湯主之。
溫病之脈本數,因用清熱孳撤其熱,熱撤 虛,脈見濡小,下焦空虛則寒,即不下痢,亦當溫補,況又下痢稀水濃血乎。
故用少陰自痢,關閘不藏,堵截陽明法。
”桃花湯方甘溫兼澀法。
赤石脂”一兩 半整用煎半為細末調、炮姜”五錢、白粳米”二合。水八杯,煮取三杯,去渣,入石脂末一錢五分,分三次服,若一服愈,馀勿服。虛甚者加人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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