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傷科按摩手法與施治原則第 5 頁
早:早期恰當而及時地施術按摩手法,病人痛苦小,痊愈快,功能恢復好。
穩:施術手法要有力而穩妥,同時要注意醫患體位適當。
準:對病變局部解剖,損傷的性質,或移位的方向要認識準確。施術手法時,操作要準確、實效,用力大小要恰到好處,避免不必要的動作,以防加重損傷及影響治療效果。
巧:施術按摩手法時,要動作輕巧,做到即省力又有效。切忌魯莽粗暴,增加不必要的損傷。
總之,施術按摩手法,有的可由術者一人完成,有的則要兩人,甚至多人集體完成。因此,在施術手法前,參加施術手法的人員應經過共同討論,統一認識,擬出一致方案,便于在施術手法時共同遵循及協調動作;若需中途改變方案,術者須得說明,以讓大家明白,主動配合。總之,要早其、穩妥、準確、輕巧而不增加損傷地施術按摩手法。對關節脫位、骨錯縫,力爭一次施手法整復成功。
四、適應癥、禁忌癥、慎用癥
(一)適應證
1、各個部位關節脫位不伴有骨折者。
2、各部筋肉急性扭挫傷,不伴有筋肉完全斷裂者。
3、各種損傷后遺癥(包括手術與創傷后遺癥)。
4、各種筋肉勞損形成的結索、痛點或功能活動受限者。
5、風寒濕邪侵襲引起的肢體疼痛、麻木、沉重乏力或功能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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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錄入:管理員 責任編輯:5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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