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傷筋概論第 3 頁
2、挫傷 外力直接作用于表所造成的損傷,稱為挫傷。引起挫傷的外力,多為鈍力。挫傷可發生于人體各個部位,但以頭部和軀干部挫傷的病情較為嚴重。挫傷輕者,以皮下或深部筋肉組織的小血管破裂出血為主;重者,可致筋肉裂傷,甚至傷及臟腑、經脈和氣血等,而引起內傷。
挫傷后,局部常有明顯的疼痛、壓痛、腫脹、瘀瘢、青紫、皮溫增高等。若挫傷部位在非關節處,可無明顯的運動功能障礙。輕者,可無全身病理反應;重者,,出現瘀血、發熱、疼痛、夜臥不寧等癥狀。
二、慢性傷筋
慢性筋肉損傷,又可稱陳傷或久傷。凡受傷時間超過2到3周,不論經過治療與否,均屬此類。勞損亦屬于慢性傷筋的范疇。
1、陳傷 由于急性損傷未能得到及時的正確治療,受傷組織未能及時重新生長修復,或修復不良,致體內遺留病灶,常反復發病,引起疼痛不適等癥狀。此種損傷從病理上看,是撕裂的筋肉出血,血腫未能徹底吸收消散。久之,血腫機化形成瘢痕,使筋肉組織發生粘連改變。運動時,牽扯粘連組織,而引起疼痛。由于損傷局部血運不良,筋失濡養,每遇氣候寒冷,傷處則出現疼痛。故病程日久,癥狀反復發作,遇寒冷則痛重,遇熱則痛減,是陳傷在臨床上的表現特點。
2、勞損 長期在單一姿勢下勞動,反復或過多使用某些筋肉組織,或先天畸形與筋位不合等,均可導致筋肉組織的積累性損傷。《素問.宣明五氣篇》曰:“久視傷血,久臥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是謂五勞所傷也。”這是祖國醫學對勞損病因的認識。
陳傷與勞損在臨床表現方面大體相同,病史都比較大,可有反復發作中,局部變化多不典型,但均可找到壓痛點。其不同的陳傷可發生于機體任何部位,勞損則常發生于關節附近筋肉附著于骨的部位。如肱二頭肌長頭腱通過肱骨結節間溝,就極易引起該肌腱的勞損等。
古代文獻將傷筋斷裂傷與筋不斷裂傷兩大類。筋不斷裂傷又可分為數種,其中筋歪、筋翻、筋轉屬于筋失其位,又稱筋出槽;筋的形態改變者,有筋粗、筋攣、筋結等。根據筋的性質改變,又可分為筋萎、筋弛、筋軟、筋縮、筋強、筋硬。把傷筋進行這樣的分類,有利于認識傷筋的病理發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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