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病名不可丟第 2 頁
中醫病名,也有不少不科學、不合理之處,尤其是內科病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概念上的混淆,或稱病為證,如將郁、喘、哮、痹、痿等實際病名后加一證字;或把證反作為病,如中寒、冒寒、傷風等證名作為病名,從而病證不分;或以癥代病,把本來只是癥狀的咳嗽、胃痛、眩暈、嘔吐、頭痛等癥狀為病名進行診斷;還有名實不符者,一病多名現象,如:痢疾,也稱腸癖、滯下、腸滯、大瘕泄等不同稱謂。一病多名者,如痰飲,就統括懸飲、溢飲、支飲的不同。內科病名的缺陷,一是缺乏統一的命名標準,醫家各據己見而定名,導致病名內涵欠準,外延過泛;二是診療手段原始,單獨從望聞問切獲得的資料有限,僅能起到“司外揣內”的作用,難以認識復雜的疾病本質,只能憑臨床癥狀命名而不可能達到規范的目的;三是各承家傳師說,學術流派間交流甚少,病名因流派不同而異;四是過分強調辨證,未能重視疾病發展規律的認識與總結,因此中醫病名還存在一些不足,因此辨病論治是一個薄弱環節,成為制約中醫發展的障礙。
眾所周知,中醫認識疾病是從癥、證、病三個深淺不同的層次入手的,因癥辨證、依癥診病、病證結合是中醫診斷的基本手段。中醫辨證,不能取代辨病,因為診病可把握疾病全過程的根本矛盾,而辨證重在疾病當前的主要矛盾,病與證是從不同角度對病變本質進行認識,猶如縱橫經緯的關系,所以辨證與辨病同樣重要,缺一不可。
針對中醫病名存在的不足,應開展規范研究,加以改進。合理的予以保留,或者予以修改,或進行病種分化,或重新定義,創定新名。總之,其目的就是使病名更能確切反映該病本質,有利病種間的鑒別,提高病名診斷的實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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