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基礎理論五行學說第 11 頁
4.說明人體與內外環境的統一: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除了將人體的臟腑組織結構分別歸屬于五行外,同時也將自然的有關事物和現象進行了歸屬。例如,人體的五臟、六腑、五體、五官等,與自然界的五方、五季、五味、五色等相應,這樣就把人與自然環境統一起來。這種歸類方法,不僅說明了人體內在臟腑的整體統一,而且也反映出人體與外界的協調統一。如春應東方,風氣主令,故氣候溫和,氣主生發,萬物滋生。人體肝氣與之相應,肝氣旺于春。這樣就將人體肝系統和自然春木之氣統一起來。從而反映出人體內外環境統一的整體觀念。
(二)說明五臟病變的傳變規律
1.發病:五臟外應五時,所以六氣發病的規律,一般是主時之臟受邪發病。由于五臟各以所主之時而受病,當其時者,必先受之。所以,春天的時候,肝先受邪;夏天的時候,心先受邪;長夏的時候,脾先受邪;秋天的時候,肺先受邪;冬天的時候,腎先受邪。
主時之臟受邪發病,這是一般的規律,但是也有所勝和所不勝之臟受病的。氣候失常,時令未到而氣先至,屬太過之氣;時令已到而氣未至,屬不及之氣。太過之氣的發病規律,不僅可以反侮其所不勝之臟,而且還要乘其所勝之臟;不及之氣的發病規律,不僅所勝之臟妄行而反侮,即使是我生之臟,亦有受病的可能。這是根據五行所勝與所不勝的生克乘侮規律而推測的。這種發病規律的推測,雖然不能完全符合臨床實踐,但它說明了五臟疾病的發生,受著自然氣候變化的影響。
2.傳變:由于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內臟之間又是相互滋生、相互制約的.因而在病理上必然相互影響。本臟之病可以傳至他臟,他臟之病也可以傳至本臟,這種病理上的相互影響稱之為傳變。從五行學說來說明五臟病變的傳變,可以分為相生關系傳變和相克關系傳變。
(1)相生關系傳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兩個方面。
①母病及子:又稱“母虛累子”。母病及子系病邪從母臟傳來,侵入屬子之臟,即先有母臟的病變后有子臟的病變。如水不涵木,即腎陰虛不能滋養肝木,其臨床表現在腎,則為腎陰不足,多見耳鳴、腰膝酸軟、遺精等;在肝,則為肝之陰血不足,多見眩暈、消瘦、乏力、肢體麻木,或手足蠕動,甚則震顫抽掣等。陰虛生內熱,故亦現低熱、顴紅、五心煩熱等癥狀。腎屬水,肝屬木,水能生木。現水不生木,其病由腎及肝,由母傳子。由于相生的關系,病情雖有發展,但互相滋生作用不絕,病情較輕。
②子病犯母:又稱“子盜母氣”。子病犯母系病邪從子臟傳來,侵入屬母之臟,即先有子臟的病變,后有母臟的病變。如心火亢盛而致肝火熾盛,有升無降,最終導致心肝火旺。心火亢盛,則現心煩或狂躁譫語、口舌生瘡、舌尖紅赤疼痛等癥狀;肝火偏旺,則現煩躁易怒、頭痛眩暈、面紅目赤等癥狀。心屬火,肝屬木,木能生火。肝為母,心為子.其病由心及肝,由于傳母,病情較重。
疾病按相生規律傳變,有輕重之分,“母病及子”為順,其病輕;“子病犯母”為逆,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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