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皮膚病及性傳播疾病 第二十六節 梅毒第 9 頁
二、外治法
(一)皮膚掀紅、爛斑時,外撲鵝黃散、結毒靈藥。
(二)橫痃、楊梅結毒未潰時,選用沖和膏,醋、酒各半調成糊狀外敷;潰破時,先用五五丹摻在瘡面上,外蓋玉紅膏,1次/日;待其腐膿滌盡,再用生肌散摻在瘡面,蓋紅玉膏,1次/日。
[其他療法]
一旦確診為梅毒,應及早實施驅梅療法,并足量、規則用藥。
一、早期梅毒水劑普魯卡因青霉素G80萬單位/H,肌肉注射,1次/H,連續10日;芐星青霉素240萬單位,分兩側臀部肌肉注射,1次倜,共2周;四環素或紅霉素,2克/El,分4次口服,連續15日,肝腎功能不良者禁用。
二、晚期梅毒水劑普魯卡因青霉素G肋萬單位/El,肌肉注射,1次/H,連續15日為1療程;也可考慮給第二個療程,療程間停藥2周;芐星青霉素240萬單位,肌肉注射,1次倜,共3次;四環素或紅霉素,2克/日,分4次口服,連續服30日為l療程。
三、胎傳梅毒普魯卡因青霉素G,每日5萬單位公斤,肌肉注射,連續10日;芐星青霉素5萬單位松斤,肌肉注射,一次即可(對較大兒童的青霉素用量不應超過成人同期患者的治療量)。對青霉素過敏者,可選用紅霉素7.5—25mg/kg,口服,4次/日。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頁
文章錄入:管理員 責任編輯:5jw
- 網友評論:(只顯示最新10條。評論內容只代表網友觀點,與本站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
- 綠色通道
-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