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生殖與中醫婦科教學
□ 張建偉 山東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
隨著輔助生殖技術(ART)的發展,醫學助孕已經成為生育調節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中醫藥在ART領域中的應用屢見報道,療效優勢為醫學界首肯,而在現行《中醫婦科學》教材中,僅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習稱七版教材)不孕癥章節中略有涉及,與臨床教學中有脫節之嫌。現將ART中對中醫婦科教學之影響總結如下。
降調節中醫辨證思路
臨床特點:控制性超排卵(COH)是體外授精-胚胎移植(IVF-ET)的重要環節。促性腺激素激動劑(GnRH-a)近年來廣泛應用于COH過程中,在用藥物誘導排卵之前加用GnRH-a進行降調節是目前普遍接受的卵巢刺激方法,廣泛應用于ART中。GnRH-a能促使垂體產生內源性激素,在短時間內大量釋放,稱為“爆發樣作用”,之后垂體處于失敏狀態,合成促性腺激素功能受到抑制,即所謂降調節作用。其目的是使卵泡發育同步化,可改善卵子質量,從而提高妊娠率。
辨證思路:體外受精(IVF)的首要適應癥為輸卵管不通。就其病證,傳統辨證多將此類患者歸于不孕癥之血瘀型范疇,病機為瘀血阻滯胞脈,治療以活血化瘀通絡為主。多方治療效果不佳者,則寄希望于醫學助孕技術。進入IVF周期降調節后,患者血瘀證不再突出,臨床觀察可出現腰膝酸軟、頭暈耳鳴、乏力、陰道干澀等腎虛癥狀,辨證以腎氣虛兼陰虛為主,故降調節后施治多由補益腎氣、兼益腎陰入手。此時與不孕癥之經典教學似有相悖。教學中應使學生充分認識到兩點:(1)中醫學強調“方從法出”,“法隨證立”,根據降調節后腎虛癥狀施以補腎之法,正是體現了中醫辨證施治的原則,是適應此時特殊的用藥階段,體現因時制宜的治療大法,不僅與傳統辨證思路無違背之嫌,反是辨證論治精髓之體現;(2)因IVF的運用,輸卵管因素已非此時的主要矛盾。中醫藥介入應以協同西藥發揮作用,促進卵泡發育,以期獲得高質量的卵子為目的,結合此時的臨床表現,參考中醫藥四期調周理論,制定治療大法。
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征中醫診斷思路
臨床特點: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征(OHSS)是ART過程中的一種常見醫源性并發癥,其發生與患者所用超促排卵藥物的種類、劑量、治療方案、療程長短以及對藥物的反應性有關,其具體形成機制及發病機理尚不十分清楚。通常認為,其發病的中心環節是全身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臨床主要表現為腹脹、腹痛及胃腸不適,卵巢增大并出現腹水、胸水、血容量不足,血液濃縮、血液呈高凝狀態、腎動脈灌注不足及腎動脈栓塞、少尿、無尿、電解質紊亂、血栓形成等。
診斷思路:在中醫古籍中無此病記載,教材中亦未涉及。通過臨床觀察及總結文獻報道,中醫病理機制是在腎虛的基礎上導致水飲停滯,或累及脾、心諸臟,或氣滯血瘀發展而成。病本在腎,腎虛則水無所主而妄行。近年來,對此病病機多無爭議,而臨床帶教中,診斷則略顯混亂,結合胸水、腹水、全身水腫、卵巢增大等基本特征,文獻可歸類于中醫子腫、臌脹、水腫、積聚等病癥范疇。我們認為,根據患者發病時間之不同,可規范診斷如下:對早發型,即取卵日至移植后7天內發病者,因此時妊娠成功與否尚未知曉,可借鑒內科病名診斷為腹脹;晚發型,即在移植7天后發病者,若依靠血中激素已經明確妊娠者,則可參考中醫婦科學妊娠病有關章節,按子腫立論,但現行幾版中醫婦科教材中,子腫的定義一直沿襲“妊娠中晚期,出現肢體、面目腫脹”的說法,界定此病為妊娠中晚期疾病,且以頭面、四肢腫脹為主要表現,而OHSS發生為早孕階段,且以腹水為主要特征,診斷為子腫亦有牽強之嫌,然遍觀中醫婦科教材,更無它病與其更為相合。其實早在清代《醫宗金鑒·婦科心法要訣》即云:“頭面遍身水腫,小水短少者,水氣為病,故名子腫。”并未明確界定該病在妊娠哪個階段。故建議教材改編時可將子腫定義略作刪改,以使OHSS的診斷更為規范,教學與臨床帶教中依據更為明顯。
中醫藥在ART領域中的介入已成趨勢,生殖醫學的飛速發展,使中醫婦科教學面臨著新的挑戰。如何吐故納新,完善自我,不斷豐富理論體系,服務于教學,是時代賦予中醫婦科教育工作者的嶄新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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