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皮膚病及性傳播疾病第 23 頁
二、外治法
皮膚病的病變部位多在皮膚或粘膜,故正確使用各種外治療法,可以緩解患者的自覺癥狀.迅速逍退皮損。有些皮膚病只需使用外治療法即可治愈。在使用外治療法時,必須根據皮損情況,依照外用藥物的使用原則進行辨證施治,正確運用外用藥物。外治法同樣遵循同病異治、異病同治的治療法則。現將外用藥的劑型及使用原則分述如下:
(一)外用藥物的劑型
1.溶液為將單味藥或復方加水,煎熬至——定濃度,濾過藥渣所得的溶液。可用于濕敷和薰洗。有清潔、收斂、消腫、止癢、清熱解毒的作用。多用于急性滲出性皮膚病和慢性瘙癢性皮膚病:常用馬齒莧、苦參、千里光、生地榆、黃柏、龍膽草等煎出液濕敷。使用時將5—6層消毒紗布置于藥液中浸泡,稍加擰擠至不滴水為度,放涼后敷于患處,半小時換一次,每日二一3次即可,如滲液較多可多敷幾次。也可選用蒼膚洗劑、蛇床子洗劑薰洗治療慢性瘙癢性皮膚病:薰洗劑應溫度適當,一般以40℃一50℃為宜,太熱則燙傷皮膚,太涼則療效不好。
2.粉劑(散劑) 為單味或復方中藥研成極細粉末的制劑。有保護、吸收、蒸發、干燥、止癢的作用,適用于無滲液的急性或亞急性皮炎。常用方藥有祛濕散、青黛散、六一散、枯礬粉、止癢撲粉等。藥粉可直接撲在皮損處,亦可在涂擦藥膏后加撲粉劑。一般每天3—5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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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錄入:管理員 責任編輯:5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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