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功能鍛煉 第一節 概述第 2 頁
【注意事項】
1.辨明傷情,估計預后。在醫護人員指導下貫徹各個不同時期的鍛煉計劃,尤其對嚴重損傷的病人,應分期、分部位進行練習,不能死搬硬套。
2.將鍛煉的目的、意義與必要性向病人解釋清楚,以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增加其鍛煉的信心和耐心。
(1)鍛煉上肢的主要目的是恢復手的功能。上肢各個部位的損傷,均應注意手部各指間關節、掌指關節的早期功能鍛煉,特別要保持各關節的靈活性,對手部損傷更應如此。
(2)鍛煉下肢的目的是恢復負重和行走功能,要注意保持各關節的穩定性。在各組肌肉中,尤其需要有強而有力的臀大肌、股四頭肌和小腿三頭肌,才能保持正常的行走。
(3)正確選擇鍛煉方法,以主動練習為主,嚴格掌握循序漸進的原則。每次鍛煉的次數由少到多,幅度由小到大,時間由短到長,以鍛煉時不加重疼痛,或稍有輕微反應而尚能忍受為標準。一般每日2到3次,后期可適當增加。具體的鍛煉時間應持續多久,運動量應增加多少以及運動方式的變換,都應根據筋骨病損后的修復、治療效果的變化,病人自我感覺而不斷調整,不能作硬性規定。在鍛煉過程中,肢體會有輕度疼痛反應,一般會逐漸減輕且活動功能逐漸好轉,但若骨折局部疼痛增加時則應檢查鍛煉方法是否正確。對下肢骨折,從開始的扶拐步行鍛煉到負重步行鍛煉,需有一個過渡時期。若出現傷肢腫脹,可抬高傷肢休息,待腫脹消退后繼續練習負重行走,如此循環反復數十次既能適應。
4.防止因鍛煉而加重損傷。鍛煉時應思想集中,全神貫注,局部與整體鍛煉相結合,必要時應用器械鍛煉配合。骨折、脫位或傷筋早期,應避免重復其損傷動作的鍛煉,防止再度損傷和影響損傷的愈合。如前臂骨折,應禁止過早的前臂旋轉活動;肩關節前脫位,禁止過早的上臂外展外旋活動;踝關節外側急性扭傷,禁止過早的足內翻活動等。
5.鍛煉過程中要適應四時氣候,注意保暖,特別應注意避風寒,以防止引起外感。陳傷或損傷后遺癥,可在鍛煉前配合中藥洗敷,鍛煉后作自我按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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