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腎臟病證 第三節 五遲、五軟第 9 頁
[文獻摘要]
《醫宗金鑒·幼科雜病心法要訣》:“小兒五遲之證,多因父母氣血虛弱,先天有虧,致兒生下筋骨軟弱,行步艱難,齒不速長·,坐不能穩,要皆腎氣不足之故。先用加味地黃丸滋養其血,再以補中益氣湯調養其氣。又足少陰腎之經,其華在發,若少陰之血氣不足,即不能上榮于發,苣勝丹主之。又有驚邪乘人心氣,至四五歲尚不能言語者,菖蒲丸主之。”
《保嬰撮要·五軟》:“五軟者,頭項、手、足、肉、口是也。夫頭軟者臟腑骨脈皆虛,諸陽之氣不足也。乃天柱骨弱,腎主骨,足少陰太陽經虛也。手足軟者,脾主四肢,乃中州之氣不足,不能營養四肢,故肉少皮寬,飲食不為肌膚也。口軟者,口為脾之竅,上下齦屬手足陽明,陽明主胃,脾胃氣虛舌不能藏而常舒出也。夫心主血,肝主筋,脾主肉,肺主氣,腎主骨,此五者皆因稟五臟之氣虛弱,不能滋養充達,故骨脈不強,肢體萎弱,源其要總歸于胃。”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頁
文章錄入:管理員 責任編輯:5jw
- 網友評論:(只顯示最新10條。評論內容只代表網友觀點,與本站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
- 綠色通道
-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