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雜說第 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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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溫病起手太陰論
四時溫病,多似傷寒,起足太陽,今謂溫病起手太陰,何以手太陰亦主外感乎?手太陰之見證,何以大略似足太陽乎?手足有上下之分,陰陽有反正之義,庸可混乎?素問平人氣象論曰「藏真高于肺,以行榮衛陰陽」也,傷寒論中分榮分衛,言陽言陰,以外感初起,必由衛而榮,由陽而陰,足太陽如人家大門,由外以統內,主榮衛陰陽,手太陰為華蓋,三才之天,由上以統下,亦由外以包內,亦主榮衛陰陽,故大略相同也。大雖同而細終異,異者何?如太陽之竅,主出太陰之竅,兼主出入太陽之竅開於下,太陰之竅開於上之類,學者須方同中求異,異中驗同,同異互叁,真詮自見。
微按昔腎有云:「傷寒傳足不傳手」,是說也,舉世莫明其故,考諸陰陽別論三陽三陰之脈,皆起於足,不起於手,人之傷於寒也,每傷於太陽寒水之地氣,故其應於人身也,足先受之,太陽根起於至陰,其穴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太陰根起於厲,其穴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少陽根起於竅陰,其穴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太陰根起於隱白,其穴在足大指之端,少陰根起於涌泉,其穴在足心下 指宛宛中,厥陰根起於大敦,其穴在足大指三毛中,其行於周身也。
三陽脈行於表,三陰脈,行於 ,外為陽,內為陰,背為陽,腹為陰,傷寒由表入 ,由淺入深,以次相傳,必然之勢,惟其足先受也。其病側重在足,自不傳於手經,不然,豈有一人之身,截而為二之理,而六氣之邪,又有所偏向哉?
若趙氏醫貫中,直將三陽三陰傳經之說,一概抹煞,并不分傷寒溫病,惟以一逍遙散主治,又不免師心悖經之弊。以上所云,蓋指冬月之正傷寒也。
初春去冬未遠,寒水之氣尚在,至若四時傷寒,雖非寒水之氣,而亦不免於濁陰之地氣,誠不若溫病所受,受於身半以上,多從鼻孔而入,蓋身半以上,主天氣,肺開竅於鼻,亦天氣也。
11燥氣論
前三焦篇所序之燥氣,皆言化熱傷津之證,治以辛甘微涼(金必克木,木受克則子為母復仇來勝復矣)未及寒化。蓋燥氣寒化,乃燥氣之正。
素問謂陽明所至,為清勁是也。素問又謂燥極而澤,(土為金母水為金子也)本論多類及於寒濕伏暑門中,如腹痛嘔吐之類,經謂燥淫所勝,民病善嘔心脅痛不能轉側者也。治以苦溫,內經治燥之正法也。
前人有六氣之中,惟燥不為病之說,蓋以燥統於寒而近於寒,凡見燥病,只以為寒,而不知其為燥也。合六為而觀之馀俱主生,獨燥主殺,豈不為病者乎?細讀素問自知。
再前三篇原為溫病而設,而類及於暑溫、濕溫,其於伏暑、濕溫門中尤必三致意者。蓋以秋日暑濕踞於內,新涼燥氣加於外,燥濕兼至,最難界限清楚,稍不確當,其敗壞不可勝言,經謂粗工治病,濕證未已,燥證復起蓋謂此也。
12外感總數論
天以六氣生萬物,其錯綜變化,無形之妙用,愚者未易窺測,而人之受病,即從此而來,近人止知六氣太過,曰六淫之邪,內經亦未窮極其變。
夫六氣傷人,豈界限清楚,毫無兼氣也哉?以六乘六,蓋三十六病也。
夫天地大道之數,無不始於一而成于三,如一三為三,三三如九,九九八十一,而黃鐘始備。六氣為病,必再以三十六數,乘三十六得一千二百九十六條,而外感之數始窮,此中猶不兼內傷,若兼內傷,則靡可紀極矣。嗚呼!近人凡見外感,主人一柴葛解肌湯,豈不謬哉?
13治病法論
治外感如將(兵貴神速機圓法活,去邪務盡,善後務細,蓋早乎一日,則人少受一日之害)。
治內傷如相。(坐鎮從容,神機默運,無功可言,無德可見,而人登壽域。)
治上焦如羽。(非輕不舉)。
治中焦如衡。(非平不安)。
治下焦如權。(非重不沉)。
14吳又可溫病禁黃連論
唐未以來,治溫熱病者,初用辛溫發表,見病不為藥衰,則恣用苦寒大隊,芩連知柏、愈服愈燥。
河間且犯此弊,蓋苦先入心,其化以燥,燥氣化火,反見齒皮黑,舌短黑,唇裂黑之象,火極而似水也。吳又可非之誠是,但有不識苦寒化燥之理,以為黃連守而不走,大黃走而不守,夫黃連不可輕用,大黃與黃連同一苦寒藥,迅利于黃連百倍,反可輕用哉?
余見普濟消毒飲,於溫病初起,必去「芩連」,畏其入 而犯中下焦也。
於應用芩連方內,必大隊甘寒以監之,但令清熱化陰,不令化燥,如陽亢不寐,火腑不通等證。於酒客便溏瀕數者,則重用之,濕溫門則不惟不忌,芩連仍重賴之,蓋欲其化燥也。
語云:「藥用當而通神」,醫者之於藥,何好何惡,惟當之是求。
汪按王太仆曰「大熱而甚寒之,不寒是無水也,苦寒者寒之也,甘寒者壯水之主,以制陽光也。
文章錄入:中醫五絕網 責任編輯:5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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