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中醫藥教育綜合改革。
1.改革中醫藥院校教育。著力推進中醫藥院校教育與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有機結合,積極開展突出中醫藥特色、傳承與創新并舉的中醫藥教育教學改革試點。實施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深化五年制、“5+3”一體化、九年制中醫學教育改革和面向農村與社區需要的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培養模式改革,建立院校教育與畢業后教育相銜接的中醫臨床人才培養體系。推進中醫藥院校教育綜合改革試點,以加強中醫藥文化教育、臨床教學基地和師資隊伍建設、教育質量監測與評價體系建設為重點,著力提升中醫藥院校教育質量。
2.健全中醫藥畢業后教育體系。全面實施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健全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政策規定和管理機制,加強培訓基地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注重中醫臨床思維培養,強化過程管理和培訓考核,開展督導評估,培養中醫理論功底扎實、中醫臨床技能突出的合格中醫住院醫師。試點開展中醫醫師專科規范化培訓,科學設定培訓專科,制訂完善相關配套文件,充分發揮名老中醫藥專家作用,探索中醫醫師專科規范化培訓與中醫師承教育有機融合的培養模式,培養中醫思維穩固、傳承創新能力較強的中醫臨床拔尖創新人才。
3.全面推進中醫藥繼續教育。建立健全中醫藥繼續教育體系和制度,建立各級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標準,針對中醫藥專業技術崗位服務能力需求,實施針對性的培訓。深化中醫藥繼續教育內涵建設,開展全員職業綜合素質教育,設立中醫藥繼續教育必修項目,提高實效性和系統性。逐步建立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網絡平臺和中醫藥精品課件資源庫,促進中醫藥繼續教育信息化建設。加大中醫藥機構非中醫藥專業人員的中醫藥知識技能培訓力度,探索建立中醫藥知識技能培訓與崗位聘任等相銜接的培訓機制,提高非中醫藥專業人員學習掌握中醫藥知識技能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強化中醫藥師承教育。建立中醫藥師承教育體系,將師承教育與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和繼續教育相結合并貫穿中醫藥人才發展全過程。研究制定師承教育管理、考核、評價與保障等政策措施,實現師承教育常態化和制度化。鼓勵中醫藥院校、醫療機構發展師承教育,建立學術精湛、結構合理、相對穩定、適應多層次中醫藥人才培養需求的師承教育指導老師隊伍,構建完善國醫大師、名中醫藥專家、基層傳承工作室人才培養體系,加強傳承工作室建設,吸引、鼓勵名老中醫藥專家和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藥專家通過師承模式培養多層次的中醫藥骨干人才。規范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開展師承教育,確保師承教育質量。
專欄1中醫藥人才培養平臺建設專項
01 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培養基地建設項目
依托現有中醫藥機構,改擴建1所國家中醫藥人才培訓中心,重點圍繞中醫藥重大、優勢、前沿領域,開展中醫藥創新人才、骨干師資、復合型人才、管理人才等高層次人才培養。
支持建設31個國家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培養基地,涵蓋中醫藥師承、科技創新等領域,重點實施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培養。
鼓勵各省根據本省實際需求,建設一批省級、地市級中醫藥人才培訓基地,重點實施區域中醫藥人才培養。
02 中醫藥教育信息化建設項目
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在課堂教學、繼續教育中的滲透作用,形成中醫藥開放式合作教育平臺。到2020年,建設30個基層中醫藥人才網絡培訓和進修示范中心。 3/8 首頁 上一頁 1 2 3 4 5 6 下一頁 尾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