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進一步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完善黨管人才工作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堅持人才優先發展,及時研究部署中醫藥人才工作,統籌推進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發改、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衛生計生等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和解決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將貫徹實施本規劃作為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推動,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的規劃實施體系。
(二)加強統籌協調。
健全各級教育和衛生計生、中醫藥主管部門的中醫藥人才建設工作的協調機制,加強對中醫藥人才培養的宏觀規劃和政策保障。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進一步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的人才工作格局,以規劃的主要任務和重大工程為重點,制定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方案和重大工程實施辦法,明確分工和時間進度,組織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完善運行保障機制,確保規劃的各項任務全面落實。
(三)加強投入保障。
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中醫藥人才發展投入機制,優先保證對人才發展的投入,為中醫藥人才發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充分調動各方資源和積極性,鼓勵多元化、多渠道資金投入中醫藥人才的培養和開發。統籌安排并合理使用經費,強化資金使用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形成支持中醫藥人才發展的合力。營造推動中醫藥人才發展的政策環境、社會環境、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促進規劃目標實現。
(四)加強監控評估。
各級主管部門要對各項任務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制定切實可行的評估方案,開展規劃實施的過程評估。建立醫藥衛生人才信息平臺和數據庫,形成中醫藥人才規劃實施情況監測指標體系和報告制度,健全中醫藥人才資源監測統計制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對各地執行情況進行抽查,并每年向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報告階段性實施情況。2020年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終期評估總結。 8/8 首頁 上一頁 6 7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