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外部排斥和制約是重要因素,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中西文化差異制約中藥國際化。由于東西方文化差異,西方人士對具有濃厚中國傳統文化背景的中醫藥了解甚少。而且,國際上不懂中藥與植物藥的區別,不懂中醫與西醫的區別,故難以在短期內理解中醫藥。同時,高質量的中醫藥科研論文在國際刊物上發表較少,使人對中醫藥的科學性產生質疑。
第二,西方發達國家自身排斥中藥。受到故步自封的頑固西醫勢力的排斥、打擊,認為傳統醫學遠低于現代醫學,使得中醫藥無法被納入其社會保障體系之中。另外,各國的中醫人員缺乏組織性,不能團結一致與當地政府對話,進行有效溝通。
第三,對擬出口國的政策法規了解不夠。如澳大利亞規定國外藥廠向澳出口產品的首要條件是獲得TGA的GMP認證,而國內藥廠缺乏對澳GMP標準的足夠了解。
多管齊下提高競爭力
中國經濟時報:對于中藥及其產業國際化,你有哪些方面的政策建議?
李廣乾:第一,要加強對中醫藥的宣傳力度。在國外特別是利用孔子學院大力開展正規中醫藥教育,傳播中國傳統文化,培養中醫藥人才,提高中醫藥整體水平;另一方面,吸引外國留學生來中國學習中醫藥,并在國外建立示范中醫院,大力宣傳中醫藥的療效。當前,尤其需要大力宣傳中醫藥理論對于屠呦呦發現青蒿素的重要指導意義與價值,提高中醫藥在國際醫藥行業的話語權。
第二,抓住全球化機遇,促進中藥國際化。首先,經濟全球化為中藥國際化帶來機遇。跨國公司成為經濟全球化的重要載體,全球范圍內進行產業轉移,其中包括醫藥產業,這給予中藥國際化提供了重要機遇。其次,回歸大自然為中藥國際化提供機遇。近年來,許多發達經濟體尋求綠色經濟,回歸大自然更多使用植物藥,為中藥國際化帶來了又一個重要機遇。
第三,加強政府間交流、溝通、合作,加快推進中藥國際化。一是利用國際組織,促進中藥國際化。二是加強國家間談判,維護中藥的國際合法地位。三是在雙邊協議和區域協議中,盡可能為中藥國際化提供條件,要將中醫藥國際化納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四是加強國際間的科研合作,加深對中醫藥的認識和運用。
第四,鼓勵、支持和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中藥跨國公司。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堅持創新發展道路,做大做強企業的中藥品牌;鼓勵和支持中藥企業對外投資,加快中藥進入國外大型醫藥市場步伐;通過兼并重組培育中藥跨國公司。 5/5 首頁 上一頁 3 4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