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醫藥報訊 1月11日,河南省衛生計生委、河南省中醫管理局聯合印發《河南省中醫醫療機構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對相關條件、程序、權利、責任等作了詳細規定。
根據河南省出臺的《辦法》,取得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并在同一專業內執業滿5年的中醫醫師,可以根據自身條件和精力申請多點執業,執業地點的數量不限。不過,醫師申請多點執業,應征得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同意。《辦法》稱,醫療機構要加強管理,鼓勵醫師多點執業。
關于多點執業醫師定期考核和緊急情況的調用管理問題,《辦法》規定,醫師在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參加醫師定期考核,行政部門不干預醫師與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之間的權責約定。對醫療集團、醫療聯合體內部、技術協作單位之間醫師多點執業行為,《辦法》簡化程序為備案管理,引導城市醫療機構骨干人才下沉基層,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薛書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