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度與機制創新
。ㄒ唬┙⒅嗅t藥人才供需平衡機制。
各級教育、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中醫藥行業人才需求情況及教育資源狀況加強政策管理和宏觀指導?茖W調控各級各類中醫藥院校專業結構和招生規模,試點以高等院校為主體、用人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參與的本科生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和研究生培養制度改革。組織、引導職業院校、社會力量結合市場需求和行業需要,大力開展應用型、技能型中醫藥人才培養,提高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適用性。在醫療衛生和健康服務體系中,明確各級各類機構(包括臨床、護理、養生保健等)中醫藥人員所占比例,合理設置中醫藥崗位和服務領域。
(二)建立中醫藥人才協同培養機制。
健全有關部門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教育和衛生計生、中醫藥系統內部的中醫藥教育工作協調機制;加大教育、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與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協調力度。推進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與地方省級人民政府共建高等中醫藥院校。在中醫藥院校合理增設、適時調整符合社會經濟發展需求的中醫藥專業和方向,加強中醫藥各類人才的開發和儲備。發揮中醫藥重點學科、特色?茖2、臨床研究基地、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的學術優勢,完善中醫藥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傳承保障機制,整合優質資源向中醫藥人才培養集聚。
(三)改革中醫藥人才評價激勵機制。
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和貢獻,克服唯學歷、唯職稱、唯論文等傾向。改進中醫藥人才評價考核方式,對基礎研究人才以同行學術評價為主,對應用技術開發人才突出市場評價,對臨床人才強調社會評價,提高人才評價的科學性、針對性。加強中醫藥人力資源發展研究,重點建立中醫、中西醫結合執業人員綜合服務能力評價體系,并納入醫療機構認證與績效評估系統。建立中醫藥相關產業職業分化和崗位標準,完善資格準入、技能鑒定、考核要求、職稱晉升和職務聘任等評價體系。推進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綜合改革,提升中醫醫師的中醫臨床思維和崗位勝任力。強化中醫藥人才激勵機制,著力形成尊重和實現人才價值導向,健全“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省(市)級“名中醫”評選表彰制度,探索建立基層“名中醫”評選表彰制度,建立符合中醫藥行業特點、不同層級銜接、政府表彰和社會褒獎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和崗位薪酬制度。完善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科研人員收入分配機制,依法賦予科研領軍人才更大人財物支配權、技術路線自主決定權,研究企事業人員股權期權激勵制度。
(四)改革中醫藥人才流動資源配置機制。
創新中醫藥人才開放機制,吸引非中醫藥人才投身中醫藥事業,推動中醫藥創新發展,鼓勵中醫藥人才積極參與其他行業發展,拓寬中醫藥服務領域。引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急需緊缺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保障高層次人才引進、流動的順暢通道。加強政府對中醫藥人才流動的政策引導,建立合理的吸引、穩定基層人才的有效機制,鼓勵和推動中醫藥人才向基層流動。貫徹和落實扶持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與使用的政策,試點縣、鄉、村一體化管理模式,確保承擔基層基本醫療服務人員的薪酬、福利和晉升途徑。在醫師多點執業制度的基礎上,建立有利于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的人才與技術合作交流機制,完善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人才聯動機制。加大西部地區人才培養與引進力度,在西部地區中醫藥(民族醫藥)相關科研立項、晉升晉職、招生就業、人才引進等方面制定激勵政策優先予以扶持。
(五)建立中醫藥人才創新創業引導機制。
把握“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總體要求,厚植中醫藥創新創業文化,大興識才愛才敬才用才之風,在創新實踐中發現人才、在創新活動中培育人才、在創新事業中凝聚人才,為中醫藥創新創業人才發展提供良好環境。發揮政府部門統籌協調的功能,在制定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幫扶政策過程中建立健全梯度增長機制,加大對中醫藥人才開發重點項目的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為引導、社會投入為主體的人才創業多元投入機制。加強中醫藥基礎學科、人文學科建設,引導和鼓勵高校、醫療單位、科研院所設立中醫藥高層次傳承人才和人文學科優秀人才特聘崗位。加強政策配套,整合資源,聯動推進,加大對中醫藥優勢領域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知識產權分配、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開放中醫藥人才創新創業環境,推動中醫藥人才成為新常態下中醫藥產業發展的新動力。
專欄5 中醫藥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專項
01 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建設
開展專項研究和試點工作,探索建立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和培養體系,研究制定師承教育管理、考核、評價與保障等政策措施,將師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和繼續教育,實現師承教育常態化和制度化。
02 中醫藥崗位勝任能力提升
開展中醫藥崗位設置與崗位勝任力專項研究,建立中醫藥職業工種目錄,研究制定各級各類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勝任力基本要求和崗位培訓指南(標準),針對中醫藥專業技術崗位服務能力需求,完善培訓條件,開展師資培養,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滿足培訓需求的培訓網絡,實施針對性培訓。
03 中醫藥人才評價體系建設
通過試點,改進中醫藥人才評價考核方式,加強評價引導,對基礎研究人才以同行學術評價為主,對應用技術開發人才突出市場評價,對臨床人才強調社會評價,提高人才評價的科學性、針對性。加強中醫藥人力資源發展研究,重點建立中醫、中西醫結合執業人員綜合服務能力評價體系,并納入醫療機構認證與績效評估系統。建立中醫藥相關產業職業分化和崗位標準,完善資格準入、技能鑒定、考核要求、職稱晉升和職務聘任等評價體系。
04 中醫藥人才激勵機制改革
實施第三屆“國醫大師”和第一屆全國名中醫評選表彰工作,鼓勵各省開展。ㄊ校┘“名中醫”評選表彰,探索建立基層“名中醫”評選表彰制度,建立符合中醫藥行業特點、不同層級銜接、政府表彰和社會褒獎相結合的激勵機制。 7/8 首頁 上一頁 5 6 7 8 下一頁 尾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