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血證第 9 頁

【轉歸預后】
血證的預后,主要與下述三個因素有關:一是引起血證的原因,一般來說,外感易治,內傷難治,新病易治,久病難治;二是與出血量的多少密切有關。出血量少者病輕,出血量多者病重,甚至形成氣隨血脫的危急重病;三是與兼見癥狀有關。出血而伴有發熱、咳喘、脈數等癥者,一般病情較重。正如《景岳全書·血證》說:“凡失血等證,身熱脈大者難治,身涼脈靜者易治,若喘咳急而上氣逆,脈見弦緊細數,有熱不得臥者死。”
【預防與調攝】
注意飲食有節,起居有常。勞逸適度,避免情志過極。對血證患者要注意精神調攝,消除其緊張、恐懼、憂慮等不良情緒。注意休息,病重者應臥床休息。嚴密觀察病情的發展和變化,若出現頭昏、心慌、汗出、面色蒼白、四肢濕冷、脈芤或細數等,應及時救治,以防產生厥脫之證。宜進食清淡、易于消化、富有營養的食物,如新鮮蔬菜、水果、瘦肉、蛋等,忌食辛辣香燥、油膩炙嬌之晶,戒除煙酒。吐血量大或頻頻吐血者,應暫予禁食,并應積極治療引起血證的原發疾病。
【結語】
血證以血液不循常道,溢于脈外為共同特點。隨出血部位的不同,常見的血證有鼻衄、齒衄、咳血、吐血、便血、尿血、紫斑等多種。外感內傷的多種病因均會導致血證。其基本病機可以歸納為火熱熏灼及氣虛不攝兩大類。在火熱之中有實火、虛火之分;在氣虛之中有氣虛和氣損及陽之別。治療血證主要應掌握治火、治氣、治血三個基本原則。實火當清熱瀉火,虛火當滋陰降火;實證當清氣降氣,虛證當補氣益氣。各種血證均應酌情選用涼血止血、收斂止血或活血止血的藥物。嚴密觀察病情,做好調攝護理,對促進血證的治愈有重要意義。
【文獻摘要】
《靈樞·百病始生》:“陽絡傷則血外溢,血外溢則衄血;陰絡傷則血內溢,血內溢則后血。”
《素問·大奇論》:“脈至而搏,血衄身熱者死。”
《金匱要略,驚悸吐衄下血胸滿瘀血病脈證治》:“心氣不足,吐血,衄血,瀉心湯主之。”
《太平圣惠方·治尿血諸方》:“夫尿血者,是膀胱有客熱,血滲于脬故也。血得熱而妄行,故因熱流散,滲于脬內而尿血也。”
《三因極一病證方論,失血敘論》:“夫血猶水也,水由地中行,百川皆理,則無壅決之虞。血之周流于人身榮、經、府、俞,外不為四氣所傷,內不為七情所郁,自然順適,萬一微爽節宣,必至壅閉,故血不得循經流注,榮養百脈,或注或散,或下而亡返,或逆而上溢,乃有吐、衄、便、利、汗、痰諸證生焉。”
《濟生方·血病門》:“夫血之妄行也,未有不因熱之所發,蓋血得熱而淖溢,血氣俱熱,血隨氣上,乃吐衄也。”
《醫學正傳,血證》:“從胃而上溢于口者,曰嘔血”;“咳血嗽血者出于肺也”。
《壽世保元,衄血》:“衄血者,鼻中出血也。陽熱怫郁,于足陽明而上熱則血妄,故衄也,治宜涼血行血為主。”
《先醒齋醫學廣筆記·吐血》:“吐血三要法:宜行血不宜止血。血不行經絡者,氣逆上壅也,行血則血循經絡,不止自止。止之則血凝,血凝則發熱惡食,病日痼矣。宜補肝不宜伐肝。經曰: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瀉者也。肝為將軍之官,,主藏血。吐血者,肝失其職也。養肝則肝氣平而血有所歸,伐之肝虛不能藏血,血愈不止矣。宜降氣不宜降火。氣有余便是火,氣降即火降,火降則氣不上升,血隨氣行,無溢出上竅之虞矣。降火必用寒涼之劑,反傷胃氣,胃氣傷則脾不能統血,血愈不能歸經矣。”
《景岳全書·血證》:“血從齒縫牙齦中出者為齒衄,此手足陽明二經及足少陰腎家之病。蓋手陽明人下齒中,足陽明人上齒中,又腎主骨,齒者骨之所終也。此雖為齒病,然血出于經,則惟陽明為最”;“便血之與腸辯,本非同類,蓋便血者,大便多實而血自下也,腸擗者,因瀉痢而見膿血,即痢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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