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運氣學說在醫學上的應用第 15 頁
陽明在泉燥淫所勝之病,用苦溫藥主治,以甘辛為佐,以苦寒泄下。燥為金氣,火能勝之,苦從火化,故治以苦溫。木受金傷,以甘緩之;金之正味,以辛瀉之,故以甘辛為佐,燥結不通,邪實于內,故以苦寒下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補之,辛瀉之”(《素問·臟氣法時論》)。所以說:“燥淫于內,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素問·至真要大論》)。
太陽在泉寒淫所勝之病,用甘熱藥主治,以苦辛為佐,以咸味藥瀉之,以辛藥溫潤之,以苦藥堅實之。寒為水氣,土能勝水,熱能勝寒,甘從土化;熱從火化,故治以甘熱。佐以苦辛等義,即“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用苦補之,咸瀉之”(《素問·臟氣法時論》)之謂。所以說:“寒淫于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咸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素問·至真要大論》)。
表10-17 司天太過不及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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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 過 │ 不 及 │
│司天├──┬──┬──┬─────────┼──┬──┬───┬────┤
│ │勝氣│ 治│ 佐│ 用藥法則 │勝氣│治 │佐 │用藥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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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陰│風 │辛涼│苦甘│以甘緩之,以酸瀉之│清氣│酸溫│甘苦 │以辛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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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熱 │咸寒│苦甘│以酸收之 │寒氣│ │苦酸辛│以咸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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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濕 │苦熱│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熱氣│苦寒│苦酸 │以苦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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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 │ │ │
│少陽│火 │酸冷│苦甘│,以酸復之 │寒氣│甘熱│苦辛 │以咸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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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燥 │苦溫│酸辛│以苦下之 │熱氣│辛寒│苦甘 │以酸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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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寒 │辛熱│甘苦│以咸瀉之 │熱氣│成冷│苦辛 │以苦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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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 過 │ 不 及 │
│在泉├──┬──┬──┬─────────┼──┬──┬──┬─────────┤
│ │勝氣│治 │佐 │ 用藥一般法則 │勝氣│治 │佐 │ 用藥一般法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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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陰│風 │辛涼│ 苦│以甘緩之,以辛散之│清氣│酸溫│苦甘│以辛平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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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熱 │咸寒│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之│寒氣│甘熱│苦辛│以咸平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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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濕 │苦熱│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熱氣│苦冷│咸甘│以苦平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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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火 │咸冷│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寒氣│甘熱│苦辛│以咸平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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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燥 │苦溫│甘辛│以苦下之 │熱氣│平寒│苦甘│以酸平之,以和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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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以咸瀉之,以辛潤之│ │ │ │ │
│太陽│寒 │甘熱│苦辛│以苦堅之 │熱氣│咸冷│甘辛│以苦平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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