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總論 第四章 飲食的應用第 6 頁
[文獻]在古代文獻上有甘草、黃連、桔梗、烏梅忌豬肉;薄荷忌鱉肉;茯苓忌酯;鱉魚忌莧菜;雞肉忌黃鱔;蜜忌蔥;天門冬忌鯉魚;白術忌大蒜、桃、李;人參惡黑豆、忌山楂、蘿卜、茶葉;土茯苓忌茶等。
但對飲食宜忌不能絕對化,要具體病情具體分析,如水腫忌鹽,中醫列為五不治之一,但有時也由此引起鈉減體倦而虛損,即長期忌鹽引起的低鈉血癥。進一步正氣不足而病情難以好轉;故水腫不重的病人不宜絕對忌鹽。小兒麻疹忌食過度,可致營養不良。還要注意個體差異,如有些患者罹患皮膚病,因某種飲食而發作或加重,即應禁忌。飲食經調制或配制后是可以改變其性質而改變其宜忌的。
孕期和產后飲食禁忌
孕期和產后,母體處于特殊生理階段,飲食調養有著重要意義。妊娠期,母體臟腑經絡之血注于沖任經脈,以養胎元。此期母體多表現陰虛陽亢狀態,因此應避免食用辛辣、腥膻之品,以免耗傷陰血而影響胎元,可進食甘平、甘涼補益之品。如孕早期宜食清淡易消化飲食,對妊娠惡阻孕婦應避免進食油膩之品,可食用健脾、和胃、理氣之類食物。 、 孕中期胎兒生長發育較快,宜加強滋補。 和 妊娠后期由于胎兒逐漸長大,影響母體氣機升降,易產生氣滯現象,故應少食脹氣和澀腸類食物如蕎麥、高粱、番薯、芋頭等,為防止或減輕水腫,應采用少鹽或低鹽飲食。 的飲食禁忌。
孕期飲食禁忌,是指懷孕期間孕婦應忌食或盡量避免食用對胎兒不利的飲食物,又稱“忌食養胎”!稌r病論》說:“清腸之槐花,去寒之姜、桂,利濕之米仁,……皆為犯胎之品,最易誤投,醫者不可不敬懼乎”。根據飲食物對胎兒的不同影響,歸納起來,主要有活血類食物活血類食物能活血通經、下血墮胎,故孕期應忌食。這一類食物主要有桃仁、山楂、蟹爪等。如《本草綱目》說蟹爪“能墮生胎,下死胎! 、滑利類食物滑利類食物能通利下焦,克伐腎氣,使胎失所系,導致胎動不安或滑胎,故應避免食用。這一類食物主要有冬葵葉、莧菜、馬齒莧、茄子、荸薺、慈菇、薏苡仁等。如《隨息居飲食譜》說慈菇“功專破血、通淋、滑胎、利竅”。 、大辛大熱類食物此類食物不僅能助生胎熱,令子多疾,并可助陽動火,旺盛血行,損傷胎元,故孕期避免食用或忌用。這一類食物主要有肉桂、干姜、花椒、胡椒、辣椒,以及生姜、大蒜、羊肉、雀肉、鰻鱺魚等。如《隨息居飲食譜》說花椒“多食動火墮胎”,說胡椒“多食動火燥液,耗氣傷陰,破血墮胎,……故孕婦忌之”,鰻鱺魚“多食助熱發痛,孕婦及時病忌之”等。 、酒類飲料酒類飲料,特別是烈性白酒,為純陽之物,能助火生熱,消胎氣,影響胎兒生長發育,甚則導致胎兒畸形,故孕期應忌酒類飲料。 以及其他有關食物。其他食物如昆布、麥芽、槐花、鱉肉等,因昆布能軟堅化結,麥芽能催生落胎,槐花能墮胎等,故孕婦也應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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