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牽引俗稱“吊脖子”,能解除肌肉痙攣和減輕病變組織充血、水腫、滲出,減輕神經根受壓癥狀,有利于椎間盤恢復原來的狀態,改善腦部血液循環,是治療頸椎病最常見和有效的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頸椎病患者自我頸部牽引要注意以下內容:
(1)牽引帶應柔軟、透氣性好,枕頜聯結帶、懸吊帶要調整為左、右等長,使枕、頜及左、右頜側四處受力均等。
(2)掛于牽引鉤的牽引帶兩端間距為頭顱橫徑的2倍,以免兩側耳朵及顳部受壓,影響頭部血液回流。
(3)牽引繩要夠長(約2.5米),要結實。牽引架的固定要可靠。
(4)牽引重物高度以距地面20厘米~60厘米為宜,即患者站立后重物可落在地上。懸吊的繩索要在患者手能抓到的范圍內。
(5)自我牽引時要特別注意牽引角度。通常牽引的角度以輕度的前屈位,即頭前屈與軀干呈10°~20°角為宜。但對某些患者則應根據病情選擇牽引角度,例如頸椎間盤突出或脫出、椎體后緣骨刺形成的患者,不宜采用前屈位;早期癥狀較輕的患者,以頸椎自然仰伸位牽引較好;椎管狹窄及黃韌帶肥厚的患者,則應避免后伸位牽引。
(6)牽引的重量可從3公斤~5公斤開始,逐漸增加到8公斤~10公斤。每回牽引的時間在10~30分鐘,每1個療程以3~4周為宜。在癥狀緩解或消失較快時,不應過早中止牽引,以減少復發。具體的牽引重量和時間可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和牽引效果而定,一般以牽引時無頭暈、疼痛,牽引后癥狀減輕、無疲乏無力的感覺為宜。
不過,在牽引初期(3~7日內),有些患者可因頭低腳高位而產生頭昏、腹脹、大便秘結等現象,習慣后這些現象可逐漸消失,一般不應中斷牽引。再堅持幾日治療,或改用較小重量,較短時間牽引,以后再逐漸增加牽引重量或延長牽引時間。若不適反應仍然存在,應請醫生提出進一步治療的意見。
總之,對年老體弱及有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骨質疏松癥的患者,牽引時最好有旁人監護,以免出現意外。如果牽引時出現頭昏、頭痛、心慌、胸悶等不適,應調整牽引方向、時間、重量,若仍不能消除者,應立即停止牽引。另外要注意,身患急性病時不可牽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