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醫藥報訊 (記者陳計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11月12日發布《執業藥師業務規范(試行)》,規范共計6章31條,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試行期間,為適應社會管理與公共健康需要,將逐步完善規范內容。
《規范》明確,調配中藥飲片時,分劑量應當按“等量遞減”“逐劑復戥”的方法。先煎、后下、包煎、沖服、烊化、另煎等應當另行單包并注明用法。中草藥處方中的貴重飲片、醫療用毒性飲片須雙人復核調配,調配完畢后雙人確認簽字并登記賬冊。
據了解,此次發布的規范在具體用詞上進行了更加細致、全面地斟酌與修改,強調執業藥師應當問病調劑,對處方用藥適宜性進行審核、規范等增加了內容,要求執業藥師應當佩戴徽章上崗執業以示身份等內容。截至10月31日,全國注冊執業藥師24.33萬人,其中注冊在社會藥店的執業藥師有20.40萬人,占全部注冊執業藥師的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