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屑病難治因藥邪
藥邪,即藥誤用而變為邪。
藥本治病之用,“良醫以活人”,而庸醫以之誤人、害人,致使救人之藥變為害人之邪。藥之為邪,非藥之過,乃醫之錯。有諺云“物無喜惡,過則為災”,正可說明藥之無辜和醫之責任。
《儒門事親·十形三療·痿》中記載:“宛丘營軍校三人,皆病痿,積年不瘥。腰以下腫痛不舉,遍身瘡赤,兩目昏暗,唇干舌燥,求療于戴人,戴人欲投瀉劑,二人不從,為他醫溫補之藥所惑,皆死。其同疾有宋子玉者,俄省曰:彼已熱死,我其改之。敬邀戴人,戴人曰:公之疾,服熱藥久矣,先去其藥邪,然后及病邪,可下三百行。”攻邪大家張子和在此強調了“藥邪”,將其與內因、外因、不內外因導致的病邪并列起來,為用藥誤治導致疾病加重的這類特別的致病因素起到了正名的作用。
如今社會,藥邪為害越來越重,不僅化學藥物如此,其他物理治療、天然藥物也因為不恰當地應用而紛紛步其后塵。《儒門事親》中講的藥邪是因“服熱藥久”而致。而在筆者治療銀屑病的實踐中更多見到的是誤用寒涼藥物(包括化學藥物中的消炎藥)導致的藥邪。這與目前多數醫者遵從前輩觀點,認為此病屬“血熱”、“炎癥”有關。殊不知時過境遷,自然環境、醫療常規、生活習慣等的變化均可帶來疾病證候譜的改變。臨證切不可拘泥于刻板、簡單的證候分型,“活潑潑地”,隨機應變才可應對萬千變化的病與人。
“尋常型銀屑病是一種常見的慢性炎癥性皮膚病,易反復發作,且難以徹底治愈。”這是我們在書刊中經常可以見到的表述,醫者多以此為據為自己不恰當的治療尋找借口。筆者治療歷經中西醫久治不愈的患者多需3~6個月,更有甚者需要一年至數年;而治療初發、藥邪尚淺的銀屑病患者,多僅需一月即可顯效,甚至臨床治愈。茲舉一例服用中藥湯劑僅7天即獲佳效的患者,僅供同道臨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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