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一節 胎兒期保健第 2 頁
五、勞逸結合
生命在于運動,孕婦也必須保持經常而有適度的活動,才能使全身氣血流暢,胎兒得以長養,生產順利。古代醫家就告誡過逸對于母子的危害,《小兒病源方論·小兒胎稟》說:“懷孕婦人,……飽則恣意坐臥,不勞力,不運動,所以腹中之日胎受軟弱。”《萬氏婦人種·胎前》說:“婦人受胎之后,常宜行動往來,使血氣通流,百脈和暢,自無難產。若好逸惡勞,好靜惡動,貪臥養嬌,則氣血凝滯,臨產多難。”當然,孕婦也不可過勞,不能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和劇烈的體育運動,以免損傷胎元,引起流產或早產。
孕婦應當動靜相兼,勞逸結合。一般說來,妊娠1-3個月應適當靜養,謹防勞傷,以穩固其胎。4-7個月可增加一些活動量,以促進氣血流行,適應此期胎兒迅速生長的需要。
妊娠后期只能做較輕的工作,體力勞動者要有工間休息,不做夜班,腦力勞動者要保證每天仍有一定的活動。足月之后,又轉入以靜為主,等待分娩,每天只安排一定時間的散步。分娩前兩周應停止工作。,
六、調節情志
七情為人之常情,盡皆有之,但若情志過極,便能傷人致病。孕婦情志過極不僅損害自身的健康,而且因氣血逆亂,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素問·奇病論》已經提出:“人生而有病顛疾者,……病名為胎病。此得之在母腹中時,其母有所大驚,氣上而不下,精氣并居,故令子發為顛疾也。”所以,孕婦應當精神內守,情緒穩定,喜怒哀樂適可而止,避免強烈的精神刺激,才能安養胎兒。
“文王胎教”的經驗還提出,婦女妊娠期聆聽優雅的音樂,有利于胎兒的孕育成長。現代研究表明,胎兒具有聽覺、感知和反應的能力,胎兒可以對音樂產生反應。現代已經推廣胎教音樂的實際應用。
七、謹慎用藥
我國歷來主張對孕婦用藥應當十分審慎,無病不可妄投藥物,有病也要謹慎用藥,中病即止。古人提出的妊娠禁忌藥主要分為以下三類:毒性藥類,如烏頭、附子、南星、野葛、水銀、輕粉、鉛粉、砒石、硫黃、雄黃、斑蝥、蜈蚣等;破血藥類,如水蛭、虻蟲、干漆、麝香,瞿麥等;攻逐藥類,如巴豆、牽牛子、大戟、芫花、皂莢、藜蘆、冬葵子等。這些藥物使用于孕婦,可能引起中毒,損傷胎兒,造成胚胎早期死亡或致殘、致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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