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運氣學說的基本內容第 2 頁
2.地支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是為十二地支,簡稱十二支。古人將十二支分別以紀月,一歲十二個月,每月各建一支,即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從陰陽屬性上看,日為陽,月為陰,陽為天,陰為地,十二支以紀月成歲,故稱十二地支。十二支的次第先后,與十干具有同一意義,主要仍在說明事物的發展由微而盛,由盛而衰,;反復變化的進展過程。茲將《史記·律書》和《漢書·律歷志》的解釋錄之如下:
十二支《史記·律書》《漢書·律歷志》
寅萬物始生嬪然也引達于寅
卯言萬物茂也冒茆于卯
辰萬物之娠也振美于辰
巳陽氣之已盡已盛于巳
午有陽交日午萼布于午
未萬物皆成有滋味也味薆于未
申陰用事申賊萬物申堅于申
酉萬物之老也留執于酉
戌萬物盡滅畢入于戌
亥該也陽氣藏于下也該閡于亥
子萬物滋—下孳萌于子
丑紐也,陽氣在上未降,紐牙于丑;
萬物厄紐未敢出
十二地支的順序,子居首位,而分建于各月,卻從寅始,這是因為“建子之月,陽氣雖始于黃鐘,然猶潛伏地下,未見發生之功,及其歷丑轉寅,三陽始備,于是和風至而萬物生,萌芽動而蟄藏振,遍滿寰區,無非生意,故陽雖始于子,而春必起于寅。是以寅卯辰為春,巳午未為夏,申酉戌為秋,亥子丑為冬,而各分其孟仲季焉”(《類經圖翼,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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