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基礎理論 第三節 治則第 7 頁

(五)調和氣血
1.概念:人之生以氣血為本,人之病無不傷及氣血。所以,“治病之要訣,在明氣血”(《醫林改錯》)。所謂調和氣血,是根據氣和血的不足及其各自功能的異常,以及氣血互用的功能失常等病理變化,采取“有余瀉之,不足補之”的原則,使氣順血和,氣血協調。它是中醫治療疾病的重要原則,適于氣血失調之候。
2.應用:氣屬陽,血屬陰。氣血的生成與運行,又依賴于臟腑經絡的正常生理活動,所以調和氣血又須與燮理陰陽、調整臟腑密切結合起來。
(1)氣病治則:祖國醫學認為,氣具有溫煦、氣化、推動、防御和固攝之功。氣之為用,無所不至,一有不調,則無所不病。氣有不調之處,即病本所在之處。故治療時必以調氣為要,而調氣之法眾多,如《讀醫隨筆·升降出入論》所言:“氣之亢于上者,抑而降之;陷于下者,升而舉之;散于外者,斂而固之;結于內者,流而散之”。推而廣之,則寒之、熱之,乃至按摩、針灸、飲食等均屬于調氣之列。
氣病之治則,概而言之,即:氣虛則補,氣滯則疏,氣陷則升,氣逆則降,氣脫則固,氣閉則開。
①氣虛則補:氣虛系指元氣虧乏,臟腑功能衰退,抗病能力低下的病理變化。肺主一身之氣,脾為后天之本,氣血生化之源,故補氣主要是補脾肺之氣,而尤以培補中氣為重:先天之精氣,依賴于腎藏精氣的生理功能,才能充分發揮先天之精氣的生理效應。故氣虛之極,又要從補腎人手。
氣為血之帥,血為氣之母,二者互根互用,故補氣又常與補血相結合:氣虛為陽虛之漸,陽虛為氣虛之極,故在極度氣虛時又當與補陽同用。
補氣藥易于壅滯,一般情況下,痰濕內盛者,不宜使用,但必要時可補氣與化痰、祛濕兼施。又有氣虛不運而生脹滿者,用塞因塞用之法,亦應稍佐理氣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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