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基礎理論 第三節 治則第 14 頁

(七)因時、因地、因人制宜
疾病的發生、發展與轉歸,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如氣候變化、地理環境、個體的體質差異等,均對疾病有一定的影響:因此治療疾病時,必須把這些因素考慮進去,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區別對待,以采取適宜的治療方法:
1.因時制宜
(1)概念:四時氣候的變化,對人體的生理功能、病理變化均產生一定的影響:根據不同季節氣候的特點,來考慮治療用藥的原則,就是因時制宜。
(2)應用:一年四季,有寒熱溫涼的變遷,所以治病時,要考慮當時的氣候條件:例如:春夏季節,氣候由溫漸熱,陽氣升發,人體腠理疏松開泄,即使外感風寒,也應注意慎用麻黃、桂枝等發汗力強的辛溫發散之品,以免開泄太過,耗傷氣陰;而秋冬季節,氣候由涼變寒,明盛陽衰.人體腠理致密,陽氣潛藏于內,此時若病熱證,也當慎用石膏、薄荷等寒涼之品,以防苦寒傷陽:故曰:”用溫遠溫,用熱遠熱.用涼遠涼,用寒遠寒”({素問·六元正紀大論》):所謂“用溫遠溫”。“遠”,避之謂;前者之“溫”。指藥物之溫,后者之“溫”。指氣候之溫:就是說用溫性藥時,當避其氣候之溫:余者與此同義。
2.因地制宜
(1)溉念:根據不同地理環境特點,來考慮治療用藥的原則,就叫因地制宜。(2)應用:不同的地理環境,由于氣候條件及生活習慣不同,人的生理活動和病變特點也有區別,所以治療用藥亦應有所差異:如我國西北地區,地勢高而寒冷,其病多寒.治宜辛溫;東南地區,地勢低而溫熱,其病多熱,治宜苦寒—說明地區不同。患病亦異,而治法亦當有別:即使相同的病證,治療用藥亦當考慮不同地區的特點,例如,用麻黃、掛枝治療外感風寒證,在西北嚴寒地區,藥量可以稍重,而在東南溫熱地區,藥量就應稍輕、此外,某些地區還有地方病,治療時也應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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