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易·下經第 23 頁
53. 漸(卦五十三)
風山漸
漸進


《漸》:女歸吉,利貞。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無咎。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兇。利御寇。
《象》曰:「夫征不復」,離群丑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咐糜堋梗樝啾R。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愿也。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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