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易·下經第 20 頁
50. 鼎(卦五十)
火風鼎
食器

賢器

《鼎》:元吉,亨。
《彖》曰:鼎,像也。以木巽火,亨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圣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無尤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兇。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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