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醫藥報訊 (記者林曉斐)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公布2016年全國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名單。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根據有關文件,2016年繼續開展了全國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經過申報單位自評,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衛生計生部門和軍隊衛生部門評估推薦,專家審查,社會公示等程序,確定北京醫院等184家單位為2016年“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全國專科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或“全國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包括98家復審單位和86家新申報單位)。示范單位稱號自發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要求2016年未參加復審及復審不合格單位限期整改,參加2017年復審、復審仍不合格或仍不參加復審的,取消“全國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榮譽稱號,3年內不得申請復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