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經卷第九 平妊娠胎動血分水分吐下腹痛證第二第 5 頁
師曰:當與溫經湯。設與夫家俱來者,有軀;與父母家俱來者,當言寒多,久不作軀。
師曰:有一婦人來診,因言陰陽俱和調,陽氣長,陰氣短,俱出不入,去近來遠,故曰反。以為有軀,偏反血斷,斷來幾日,假令審實者,因言急當治,恐經復下。設令宮中人,苦寡婦無夫,曾夜夢寐交通邪氣,或懷久作癥瘕,急當治下,服二湯。設復不愈,因言發湯當中。下胎而反不下,此何等意邪?可使且將視赤鳥。
師曰:若宮里張氏不差,復來相問。
師曰:脈婦人得平脈,陰脈小弱,其人渴,不能食,無寒熱,名為軀,桂枝湯主之。法六十日當有娠,設有醫治逆者,卻一月加吐下者,則絕之。
方在《傷寒》中。
婦人脈平而虛者,乳子法也。平而微實者,奄續法也。而反微澀,其人不亡血、下利,而反甚其脈虛,但坐乳大兒及乳小兒,此自其常,不能令甚虛竭,病與亡血虛等,必眩冒而短氣也。
師曰:有一婦人好裝衣來診,而得脈澀,因問曾乳子、下利?乃當得此脈耳,曾半生、漏下者可;設不者,經斷三月、六月。設乳子漏下,可為奄續,斷小兒勿乳,須利止復來相問,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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