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易·下經第 32 頁
62. 小過(卦六十二)
雷山小過
小的過度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初六,飛鳥以兇。
《象》曰:「飛鳥以兇」,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兇。
《象》曰:「從或戕之」,兇如何也?齋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兇,是謂災眚。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 上一頁 [31] [32] [33] [34] 下一頁
文章錄入:管理員 責任編輯:5jw
- 網友評論:(只顯示最新10條。評論內容只代表網友觀點,與本站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
- 綠色通道
-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