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第 2 頁
www.ibe2005.net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07-6-4 15:14:55 

二、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目標、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改革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
——到2010年在全國初步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框架,使我國進入實施全民基本衛生保健國家行列。
——到2010年在全國普遍建立比較規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初步解決農村公共衛生和農民看病就醫問題。
——到2010年在全國城市初步建立比較完善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不斷提高服務水平,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到2010年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保證群眾基本用藥,有效降低藥品價格。
——到2010年基本建立比較規范的公立醫院管理制度,堅持公益性質,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2.主要健康指標
——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到2010年達到72.5歲,比2005年增加0.5歲。
——嬰兒死亡率:到2010年,控制在14.9‰以內,比2005年下降21.6%。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到2010年,控制在17.7‰以內,比2005年下降21.3%。
——孕產婦死亡率:到2010年,控制在40/10萬以內,比2005年下降16.1%。
——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城市達到95%以上,農村達到90%以上,分別比2005年提高10%。
3.主要疾病控制指標
到2010年,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數控制在150萬以內,性病年增長幅度控制在10%以內;新涂陽肺結核病人發現率達到70%以上,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有效治療傳染性肺結核病患者200萬人以上;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控制在7%以內,5歲以下兒童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降至1%以下;血吸蟲病疫區流行得到基本控制,95%以上的縣(市、區)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
(二)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衛生工作全局,全面貫徹黨的衛生工作方針和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堅持衛生事業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制度建設,統籌城鄉、區域衛生協調發展,統籌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協調發展,建設適應人民健康需求、比較完善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高衛生服務水平和質量,縮小城鄉之間、區域之間、人群之間衛生服務差距,努力實現人人公平享有基本衛生保健目標,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為提高城鄉居民健康水平,促進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三)基本原則
1.建設基本衛生保健制度,探索建立中國特色的醫療衛生體系,促進人人享有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保證群眾基本用藥。
2.堅持以政府為主導,強化政府責任,改革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堅持公益性質,扭轉盲目追求經濟利益傾向,減輕群眾負擔。
3.堅持中西醫并重、中西藥并重,制定扶持中醫藥振興發展的政策措施,實現中西醫、中西藥協調發展。
4.以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為重點,健全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優化衛生資源配置。
5.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興辦民營醫療機構,多渠道發展醫療衛生事業,擴大醫療衛生服務供給,鼓勵公平、有序競爭。
三、重點工作
(一)切實加強重大疾病防治,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1.有效控制傳染病流行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加強傳染病疫情監測。到2010年,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網絡直報覆蓋率達到100%,鄉鎮醫療衛生機構網絡直報覆蓋率達到80%以上,報告的完整率和及時率達到90%以上。
加大艾滋病防治力度,完善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防治工作機制。針對重點人群,加強宣傳教育,推廣各項有效干預措施。積極實施醫療救治,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
落實肺結核病患者的歸口管理和督導治療。積極開展結核病快速診斷和結核菌耐藥研究。
大力加強鼠疫、霍亂、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其他重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
加強出入境衛生檢疫工作,有效防止傳染病的傳入和傳出。
2.進一步強化計劃免疫
保持無脊髓灰質炎狀態,麻疹發病率下降50%,乙腦、狂犬病、出血熱等可預防傳染病發病率下降30%。以農村人口和流動人口為重點,落實預防接種措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種類。
采取免疫預防為主,防治兼顧的綜合措施,優先保護新生兒和在校生等重點人群,有效遏制乙肝的高流行狀態。
3.切實加強寄生蟲病和地方病防治
有效控制血吸蟲病、瘧疾、包蟲病、黑熱病和食源性寄生蟲病等疾病流行。
到2008年底,重點血吸蟲病流行縣(市、區)達到國家確定的疫情控制標準,控制血吸蟲病疫情暴發;到2010年,力爭所有流行縣(市、區)達到控制傳播標準。做好綜合治理工作,加強部門和區域協調,落實健康教育、改水改廁、以機代牛、家畜圈養、人畜糞便無害化處理、高危地帶滅螺、查治病人病畜等綜合防治措施,繼續開展聯防聯控。
采取藥物驅蟲、健康教育、改廁等綜合防治措施,到2010年,蠕蟲感染率比200 4年下降40%以上。實施傳染源控制、媒介防制和健康教育等綜合防治瘧疾策略,到2010年底,除少數高傳播地區外,其他縣(市、區)實現控制瘧疾流行目標,70%的縣(市、區)基本消除瘧疾。
到2010年,95%以上的縣(市、區)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以西部地區為重點,采取改水、改灶、換糧、移民、退耕還林、退耕還草等綜合措施,突出抓好地方性氟(砷)中毒和大骨節病防治工作。
4.做好慢性病、職業病防治和精神衛生工作
建立全國慢性病防治和監測網絡,在社區、學校、醫院、企業等公共場所廣泛開展慢性病綜合防治工作,加強危險因素干預,控制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惡性腫瘤、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傷害等疾病發生。開展慢性病防治研究,規范診療方案,推廣適宜技術,開展腫瘤篩查,促進早診早治。
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立有效的職業病防治體系,提高職業病防治能力,切實加強職業病危害的管理與監督,減少職業病發生,做好職業病患者的診斷和康復工作。
加強精神衛生防治機構建設,建立精神衛生防治網絡。落實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監管治療措施,提高醫療和康復水平,降低精神疾病致殘率。加大重點人群心理行為咨詢輔導和干預力度。
5.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繼續開展衛生城市和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到2010年,建設128個國家衛生城市(區)和450個國家衛生鎮。組織開展健康城市和健康城鎮試點活動。改善農村環境衛生,加大農村改水、改廁力度,到2010年,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75%,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65%。
6.加強環境與健康研究
減少環境污染對居民健康的危害,控制水源性疾病發生。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棄物管理,完善相應法規制度,推動無害化處理。
(二)全面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加強農村衛生工作
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到2010年,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覆蓋農村居民。隨著經濟發展,逐步提高國家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補助標準和農民繳費標準,提高保障水平。堅持互助共濟,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堅持便民利民,真正讓農民受益。規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模式。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規范管理制度。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幫助特困農民和農村優撫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實施《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社會力量在鄉、村兩級興辦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鞏固和健全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鄉鎮衛生院建設,每個鄉鎮要有1所政府辦的衛生院,并由縣級政府統一管理。采取多種形式支持每個行政村設立1個衛生室。到2010年,基本完成縣級醫療機構、預防保健機構和鄉(鎮)衛生院房屋設備的改造和建設任務。優化農村衛生資源配置,加強醫療衛生服務和藥品監管,推廣適宜技術,采用基本藥物,控制農村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為農民提供安全、有效的醫療衛生服務。明確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責,確保有人承擔疾病監測報告、預防接種等公共衛生任務。
繼續開展“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推動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試點工作和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工作。到2010年,實現城市支援農村衛生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加強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工作,到2010年,以縣為單位的初級衛生保健合格率達到80%。
(三)大力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衛生服務
加強城市醫療衛生資源結構調整,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預防保健機構和醫院合理分工、密切協作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制定和實施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到2010年,在地級以上城市和有條件的縣級市建立比較完善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為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堅持政府主導,鼓勵社會參與,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在大中城市,原則上按照3萬-10萬居民或按照街道辦事處范圍規劃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并根據需要設置若干社區衛生服務站。調整現有衛生資源,將公立一級醫院、部分二級醫院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轉型或改造成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研究醫療機構人員合理流動有關政策,加大公立醫院支援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力度,為當地居民和農民工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
加強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建設,加強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及保健機構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技術指導,明確和規范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標準,推廣采用適宜技術和基本藥物,提高社區衛生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減輕居民醫藥費用負擔。
(四)加強婦幼衛生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1.降低孕產婦死亡率。繼續實施“降消”項目,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置必要的設備,加強婦幼保健人員培訓,推廣適宜技術,提高基層衛生服務能力,提高住院分娩率,確保孕產婦生育安全。到2010年,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0%以上;孕產婦保健覆蓋率在城市達到90%以上,在農村達到80%以上。
2.降低嬰兒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兒童保健覆蓋率在城市達到90%以上,在農村達到80%以上。降低新生兒早產、低出生體重、窒息和5歲以下兒童肺炎等疾病死亡率。積極防治兒童多發病和常見病;加強兒童疾病綜合管理和兒童生長發育監測等工作;促進母乳喂養,改善兒童營養狀況。到2010年,嬰兒死亡率控制在14.9‰以內,5歲以下兒童中重度營養不良患病率比2000年下降25%。
3.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開展出生缺陷防治宣傳教育活動,認真做好三級預防,推動鐵和葉酸等食品強化工作,做好產前診斷、孕期保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完善全國出生缺陷監測網絡,到2010年,新生兒疾病篩查覆蓋率達到50%。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加強對B超使用的監管,遏制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的趨勢。
(五)加強醫療機構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以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為核心,嚴格醫療機構、技術準入,加強醫務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完善基礎醫療和護理管理規范,執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提高抗菌藥物臨床合理用藥水平。按照《處方管理辦法》,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堅持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因病施治。落實護士配備標準,規范護士執業行為。嚴格執行臨床技術操作規范。強化醫院臨床實驗室質量管理,提高臨床檢驗水平。規范消毒、滅菌、隔離與醫療廢物管理工作。改善患者就診環境,優化服務流程,方便群眾就醫。杜絕非法采供血,加強臨床科學合理用血管理,確保血液安全。
加強醫療衛生行業監管,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和無序競爭,規范醫療廣告,維護醫療服務秩序。加強醫療機構監管,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確保醫療服務安全。實行醫院院務公開制度。開展對醫療機構的經常性監督檢查,及時向社會公布結果。完善醫療機構服務評價標準和辦法,建立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執業行為、醫院管理等綜合考核制度。充分發揮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作用,落實對孤兒和城市流浪乞討人員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醫療救治政策。
積極采取措施,控制公立醫療機構的建設規模,禁止公立醫療機構利用集資和擅自貸款等手段盲目擴張,限制醫療機構購置大型醫療設備。
(六)大力加強城鄉衛生適宜人才培養和衛生隊伍建設,開展醫學科技研究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實施《中國2001-2015年衛生人力發展綱要》,加強衛生人才建設。圍繞培養、吸引和使用人才三個環節,配合教育等有關部門,加強醫學院校教育改革與管理。切實加強農村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培養適合農村需要的衛生技術人員,到2010年,大多數鄉村醫生具備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醫師的資格。加強社區全科醫師培養,到2010年,原則上每萬人口配備2~3名全科醫師、1名公共衛生醫師。完善醫學教育、繼續教育和各種崗位培訓制度。以醫療機構管理培訓為重點,加強衛生管理干部隊伍建設。強化疾病控制、婦幼保健、衛生監督、防治結合、中西醫結合等方面的人才培養,改善衛生人才隊伍結構。加強醫德醫風教育,增強廣大衛生工作者職業責任感和使命感,使其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忠誠為人民服務。逐步建設一支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德才兼備、符合不同層次需要的衛生人才隊伍。
加強應用醫學研究、高新技術研究和基礎研究,大力推廣適宜技術。
(七)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和重要作用
堅持中西醫、中西藥并重,實現中西醫藥協調發展。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做好中醫藥繼承和創新工作。制訂扶持中醫藥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對中醫藥事業的投入,全面實施名院、名科、名醫和名廠、名店、名藥的發展戰略。建立和完善中醫藥服務網絡,加快中醫臨床研究基地、重點中醫醫院和縣級中醫醫院建設,不斷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充分發揮中醫中藥在重大疾病防治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加強農村和社區中醫藥工作,積極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擴大中醫藥服務領域;切實做好中醫藥理論、文獻、古典醫籍及名老中醫經驗等的繼承研究工作,貫徹實施《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不斷提高中醫藥自主創新能力,促進中藥現代化及產業可持續發展;發展中醫藥教育事業,大力培養中醫藥繼承和創新人才,全面加強中醫藥隊伍建設;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廣泛傳播和弘揚中醫藥優秀傳統文化;大力加強中醫藥法制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推動中醫藥的現代化和國際化。(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另行制訂)
(八)加強全民健康教育,積極倡導健康生活方式
加強全民健康教育,開展公共衛生、保健和營養知識宣傳,倡導健康有益的行為方式。積極開展以公共場所和流動人群為重點的普及健康教育活動,積極推動健康學校、健康企業、健康單位創建活動。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健康教育隊伍素質和服務能力。履行《煙草控制框架公約》,降低人群吸煙率。
(九)加強衛生國際合作與交流,做好醫療援外工作
堅持衛生國際合作為衛生改革發展服務、為外交服務的方針。密切與世界各國的衛生合作,進一步加強與世界衛生組織、全球基金等國際組織聯系。通過多邊、雙邊途徑和民間渠道,積極爭取國際合作項目和資金,提高衛生技術和管理水平。加強合作項目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積極做好援外醫療工作,支持發展中國家開展艾滋病、瘧疾等傳染病防治和衛生人員培養。探索援外醫療工作的新方式和新途徑,提高援外醫療工作效果,為我國外交工作服務。
文章錄入:管理員 責任編輯:中醫五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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