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臺灣地區居民和獲得國外醫學學歷的中國大陸居民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現將我國臺灣地區居民和取得國外醫學學歷的中國大陸公民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我國臺灣地區居民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自2007年起,具備下列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其有關規定的臺灣地區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大陸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考試。
(一)在臺灣地區取得合法行醫資質,其學歷經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可以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二)在臺灣地區未取得合法行醫資質,其學歷經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應當在大陸三級醫院或臺灣地區的醫院實習期滿一年并經實習醫院考核合格的,可以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三)在臺灣地區醫院實習期滿并經考核合格的臺灣地區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則,向大陸任何一個考點提出報考申請。在大陸三級醫院實習的臺灣地區居民應當向實習機構所在地的考點申請。報考提交材料參照《關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規定》執行。
(四)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臺灣地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臨床、中醫和口腔類別的醫師資格考試。其考試方式、考試內容、分數線和收費標準,與報考同類別的大陸考生相同。其《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的發放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二、關于取得國外醫學學歷的中國大陸公民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中國大陸公民取得國外醫學學歷,其學歷學位證書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其有關文件規定的,可以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三、醫師資格考試涉及境外學歷的其它事項,按照《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執行。
衛 生 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二○○七年四月三日
- 相關文章
-
沒有相關文章
- 網友評論:(只顯示最新10條。評論內容只代表網友觀點,與本站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
- 綠色通道
- 精彩推薦
- 最新推薦
[政策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草案) 01-04 [醫藥考試]2015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 12-01 [五絕動態][組圖]張劍鋒應邀參加第三期難治 10-20 [醫藥資訊][組圖]第三期難治病明中醫學術沙 10-19 [醫藥資訊]符合條件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納入 09-28 [五絕動態][組圖]五絕指針療法確定為2015百 08-15 [五絕動態][組圖]定興縣五絕指針按摩服務中 07-29 [五絕動態][組圖]張劍鋒應邀參加首屆華企峰 07-27 [醫藥資訊][組圖]首屆華企峰會2015百項健康 07-27 [醫藥考試]首批中醫類別實踐技能考試國家基 07-18